七星区又称“高新七星区”,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漓江东岸,区人民政府驻骖鸾路高新开发大厦。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中国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的首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星区是1997年6月合并的新区,位于桂林市区漓江东畔,2010年七星区总面积97平方公里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和华侨旅游经济区,2012年末,七星区户籍常住人口19.65万人。2013年七星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8.98亿元,同比增长12.4%;财政收入12.1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8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270.2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3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5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09元。汉元鼎六年(前111)属始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为临桂县地。民国二年(1913年)属临桂县东江镇,民国28年(1940年)属桂林市东江镇,1950年为第四区,1955年改东江、漓江2街道,1958年东江、漓江街道合并改东江公社,1966年分设东江、漓江公社,1979年2公社合并置七星区。
七星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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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